林周县司法局举行区级“枫桥式”司法所揭牌仪式
2023年,林周县司法局春堆司法所被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授予区级“枫桥式”司法所称号。1月19日下午,春堆司法所举行区级“枫桥式”司法所揭牌仪式,林周县委书记高军出席并讲话,林周县委副书记、国安办主任普布旺堆主持,副县长、县委政法委副书记、公安局局长丹增七林,县公安局、检察院、法院、县司法局及各司法所负责人,春堆乡干部代表等参加揭牌仪式。
高军表示,春堆司法所被评为全区首批新时代“枫桥司法所”,既是一种荣誉和信任,也是一种压力,更是一种动力和一份沉甸甸的责任,要努力把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坚持好、发展好,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、贯彻好,全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格局。
高军强调,春堆司法要珍惜荣誉、再接再厉,以此为新的起点,在工作中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准确把握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精神内涵,让法治建设深深扎根基层,主动服务好党委、政府中心工作,为建设“法治林周”、“平安林周”贡献基层司法行政力量。
揭牌仪式结束后,高军一行对春堆司法所特色亮点展板进行了参观,春堆司法所所长德吉央宗详细介绍了司法所队伍建设、业务工作、基础设施、所务管理等方面工作开展的情况。
县司法局负责同志表示,下一步,林周县司法局将以“枫桥式”司法所标准化建设为方向,进一步推进各司法所规范管理、提高能效、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,为建设“法治林周”、“平安林周”贡献司法行政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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